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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布方:中金企信国际咨询《专精特新市场占有率: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评估报告(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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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发展现状: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指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或液体废物。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分类调整为46大类467种。鉴于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性,危险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或机构妥善处理。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起步较晚,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起步,首次从法律层面涉及对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监管,同时提及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形成了我国危险废物处理监管体系的雏形。但在行业发展初期,我国危险废物处理技术落后,处理手段单一,危险废物整体处置率较低,行业规模较小。2004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有了正式的发展规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正式建立,全国开始兴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经济发展,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猛增,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环境保护问题愈发受到重视,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迎来发展契机,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来支持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2018年后,随着《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生态环境部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清废行动2018”等一系列监管督查行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进一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根据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到4,499万吨。我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达到3,558万吨,同比增长31.92%,危险废物处理行业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由于统计数据来源于产废单位自主申报,考虑到产废单位有瞒报、漏报的情况,我国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可能更高。由此可见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量之间还存在巨大缺口,大量的危险废物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处置,只能暂时贮存或者通过非正规渠道处置。
目前,我国各省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存在地域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且各省的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存在错配的情况,部分省份处置能力仍存在较大缺口。我国危险废物产生地区主要集中于沿海工业区和西部矿业发达地区,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山东、江苏和浙江,其产生量明显高于其他省份,2019年我国各省(区、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截至2019年末,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4,195份,同比增长30.28%;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2,896万吨/年,同比增长26.28%。
其中,江苏省持有许可证数量最多,共549份,显著高于全国其他省份,部分省份存在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根据中金企信数据显示:危废官方数据出炉,并购凸显行业高景气》测算:2018年68%的省份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供不应求,缺口最大五省分别为:内蒙古(444万吨)、四川(261万吨)、湖南(233万吨)、江苏(230万吨)和山东(223万吨),与2017年比较,内蒙古和江苏两省的产能缺口明显扩大。2019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如下所示: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问题是核准处置规模远高于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量,但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仍有较大的处置缺口。这是因为行业中存在着资质错配的情况,我国有67%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年处理能力低于2万吨,从种类上来看,《国家危废名录》中共包含46大类危险废物,全行业仅有不到1%的企业能够处理25种以上的危废,而接近90%的企业处理危险废物种类少于10种。从处理量角度,超过80%的企业处理能力低于5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日的企业仅占0.3%,可以综合处置36大类危险废物(《国家危废名录》共计46大类),核定年处理能力可达9.5万吨,平均日处理能力可达260吨。
(2)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发展前景: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自2015年第一轮环保督察开始以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的上升速度明显加快,2015-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复合增长率达到12.57%。同时,危险废物产量与工业增加值相关性较高,2011年我国工业增加值为19.51万亿元,2019年达到31.19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04%。我国工业增加值的稳定增长带动了危险废物产量的快速增长。同时,由于行业存在资质错配的问题,部分危废种类的处理服务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而与之相匹配的危险废物处理产能在短期内很难迅速提升,这是因为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立项到建成往往需要2-4年的时间,而且处理缺口较大的危险废物品种往往需要更高的技术要求,存在着较高的进入门槛。
2016年,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监管趋严,相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对产废主体违法的惩罚措施,并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理企业的责任。随后,山东、湖南、广东等九个危险废物产生量较高的省份相继出台了关于本省危险废物处理的“十三五规划”,这也是地方政府集中部署危废处置规划的第一个五年。在各省的规划中,普遍要求到2020年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处置能力和产生种类在数量上相一致。相关法规的集中出台利于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健康持久发展,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以及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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