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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市场监管现状:
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的监管采用分类监管体制。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名录》的第一批目录产品以及第二批目录产品,具体的监管体制如下:
第一批目录产品是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脑(即四机一脑)。目前“四机一脑”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进行监管。条例的核心制度是“处理基金制度”和“资格许可制度”。“处理基金制度”是指国家对列入目录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征收处理基金,同时国家对满足条件的正规拆解处理企业的规范拆解量按台数和补贴标准发放基金补贴。“资格许可制度”是指国家对目录产品的拆解企业进行资格审定,满足相应的软硬件条件的企业给予资格许可,并可享受处理基金补贴资格。正规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基本上只是处理“四机一脑”产品,这部分电子废弃物的管理体系非常严格。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的日常经营管理要点包括:需要全流程安装高清摄像头保障每个工位流程和动作规范,并保存三年备查;设立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回收、拆解和产物销售数据全部实时上报至该系统,并和生态环境部进行对接;建立自查与审核制度,处理企业要对照国家相关作业指南和审核指南进行自查,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处理量进行扣减,市、省级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自查进行审核,不满足要求的要进一步扣减;需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管理体系,保障拆解和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第二批目录产品是指2015年新增的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简称“新九类产品”),分别是监视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吸油烟机、固定电话、手机。目前这九类产品由于一直未出台相关管理细则(基金征收补贴标准、拆解企业软硬件条件、拆解技术规范和审核规范),因此实际上一直未按照处理条例进行监管。大部分正规拆解厂也未进行第二批目录产品的拆解处理活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新九类产品处理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征求意见稿,新九类产品有望按照“四机一脑”的模式进行监管。
不在处理目录之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目前监管体系仅要求自主报告,未进行强化监管。部分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零部件如废电路板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体系进行监管。
②废五金拆解: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公司主要是拆解进口的废电线电缆这一类废五金,进口废五金是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废五金需要满足相关的软硬件条件。该类废物自2019年1月1日开始,不再允许进口。国内采购的废五金包含压缩机、电动机和电线,主要来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国内废五金按照普通再生资源进行管理,没有特殊的监管政策。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发展现状:我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在国家政策不断完善以及行业内领先企业的推动下,已经逐渐由以个体商贩的流动回收与无序处置为主的不规范回收处置模式向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理者为主的定点回收处置模式过渡。随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发布,尤其是后者的颁布与实施,获得处置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成为回收处置的主体,根本性推动了以“四机一脑”为主体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由分散无序向规模化、技术型处理企业集中,废弃“四机一脑”的定点处置率达到60%,促进了回收材料的高效循环利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已经由以拆解为主,向深加工方向发展。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模式发展历程如下:
2009年以前 |
以个体回收为主的回收模式 |
2009-2011年 |
以零售商和制造商为主的回收模式 |
2012以来 |
以处理者为主的回收模式 |
自2012年5月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及其他配套措施以来,根据对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统计情况来看,“四机一脑”的回收和处理规模迅速扩大,拆解处理量从2012年的900万台增加到2020年的8,498.1万台,拆解重量从15.6万吨增加到233.99万吨。(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2019年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研究报告》)现阶段,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呈现如下特点:
A、行业集中度高:自2015年8月公布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之后,未再有新进入补贴名单的企业。受到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等差异的影响,行业内现有企业之间经营差异较大。因此,近年来部分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一方面通过资金优势扩大电子废弃物回收及拆解规模,另一方面在不再发放基金补贴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并购不断做大规模。
现阶段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已经形成了以中再资环、格林循环、启迪环境以及格力电器、TCL等为首的企业集团,上述企业集团的拆解规模占比已经超过50%,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集中度较高。
B、环境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日益趋严: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3号)同时废止。2019年版的《审核工作指南中首次建立了省级和部级两级、多档的扣减规则。对违规情形严重的处理企业,不仅扣减当季企业申报的所有数量,并对企业接下来一个季度申报数量不再确认,全部扣减。2019年版的《审核工作指南》推动处理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处理率逐步提高。
随着世界各国全面进入信息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电子产品作为信息介质的载体,其信息是否销毁直接牵涉到信息安全威胁,牵涉到隐私泄露甚至财产损失。公司正在进行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将信息安全管理上升到公司管理核心价值。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发展前景:
A、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将保持增长: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将依然保持增长,一方面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在“懒经济”和“宅经济”的带动下,各类家用产品电器化、智能化趋势愈发明显,以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面包机、咖啡机等为代表的消费小家电产品的销量近年来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原有传统的家用电器如手机、电视机等销量依然保持在较高水平,而且随着产品更新换代不断加快,旧电器产品加速淘汰。因此,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将继续保持增长。
B、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单位、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有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义务,该基金作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现阶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只有“四机一脑”纳入了基金补贴目录。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是全球流行的废物管理制度,EPR的主要思想是生产者要对其生产的产品报废后承担责任,要将废物丢弃后造成的环境损失内部化企业成本,其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和回收责任等。发达国家在电子产品、汽车、包装容器等行业完全实现了EPR制度,并且大幅度提升了这些废物的规范回收率。在中国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与消费者延伸责任制度将成为有效的绿色法律。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因此,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为代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只会越来越完善,覆盖的品种从“四机一脑”转向新九类(监视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吸油烟机、电话单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并会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国家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全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中国的良好实施,其目的在于明确生产者对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负责,有效促进电子废弃物回收、规范集中处置与行业技术进步。随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实施近10年,促进了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全面进步,拆解企业技术进步与拆解效率大幅提升,“四机一脑”集中处置率达到60%,行业发展的态势良好。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1-2027年中国电子废弃物拆解行业市场调研及战略规划投资预测报告》
C、拆解将逐渐走向智能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依然是人力资源密集型的产业,随着人力成本的大幅度上升和中国新一代劳动者的逐渐短缺,再生资源拆解将面临人员短缺,同时家用电器逐渐往大型化发展(如电视机大屏化,洗衣机滚筒比例增高、冰箱容积增大,空调制冷能力增大),拆解的劳动强度也愈发增强,因此运用人工智能进行家电拆解势在必行。
运用人工智能进行电子废弃物拆解具备较强的可行性,主要是电子废弃物各品类整体结构相似,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其差异性通过一定量的深度学习可以自行识别。人工拆解的总体步骤和关键识别经验可以归纳总结为相关数据,进而转化为人工智能的基础数据。
电子废弃物如果进行整体破碎分选,物料的纯度会降低,对其进行深度再生利用的难度会增加。采用人工智能拆解能够做到零部件和大块物料的分离,提高材料的纯度,减少循环利用的难度。此外,运用人工智能,在拆解后期再结合零部件劳损检测,对一些价值高的零部件可以进行无损拆解,将零部件进行二次利用,从而提高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和价值。
(4)废五金拆解:废五金主要是指铜、铝含量较高的废马达电机类产品和废电线电缆类产品。废五金拆解处理是对这类产品进行拆解,获得其中的铜、铝资源。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废五金拆解业务主要是拆解“四机一脑”产生的废压缩机、废电动机和废电线电缆,是对电子废弃物拆解物的进一步拆解。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竞争格局: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内企业由于在经营资质许可、资源回收能力、拆解处理技术、再生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储备、资金实力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各企业在业务规模、发展状况、市场影响等方面发展也不尽相同。随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四机一脑”拆解领域的规范处理率达到60%。规范拆解领域的拆解企业有109家。按照2020年度的申报规范拆解量,排名前三的拆解企业依次是中再资环、格林循环、格力电器,其他规模较大的拆解企业包括启迪环境、北京首创、华新环保、陕西安信、大地海洋、TCL、威立雅。
在非“四机一脑”拆解领域,规范化拆解企业拆解量较小,未构成主力。虽然我国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正逐渐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迈进,但就数量而言,小规模、低水平的回收商和处理商仍占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