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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投资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投资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投资形势和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可研大纲作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指南,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着力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指导,将为各有关方面高质量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供重要基础性技术支撑和制度遵循。
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实现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需要高质量的投资决策,高质量的投资决策需要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要实现投资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强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作用,深入把握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着重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注重防控项目决策、建设、运营风险,推动投资项目转化为有效投资,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分类管理的改革框架。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部署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投资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2016年、2019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先后颁布,标志着投资管理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可研大纲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要求,明确两类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不同侧重,努力将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转化制度规范,并通过制度促进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内在要求。20世纪80年代初,学习借鉴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推进项目建设的有益经验,我国探索引入可行性研究制度。2002年原国家计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引领我国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指南》有关内容需要根据我国投资管理的实践进行相应修改。可研大纲在《指南》基础上,着力补充完善绿色发展、共同富裕、数字经济等高质量发展的内容,着力加强可行性研究工作重点内容的统筹协调,有助于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将为各类投资主体推进项目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指引,为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