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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申请的要求,以及省级政府推荐相关企业的要求。
2024新规相较2023年已经严格了很多,包括在申报过程中禁止企业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在数据核实上打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数据共享,在申请程序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做出了严格规范等。2025年新规延续了之前趋势,将新申请企业门槛进一步提高,具体体现在3点:
1、财务方面门槛:此前批次允许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申请,只是对研发投入有较高要求。2025新规则在企业申请要求第六条新提出,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2、数据审核门槛:新规提出,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
3、责任门槛:新规落实了2024年规定中对省级政府的推荐责任,对第六批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荐数量(另行通知)。同时,也将根据今年第七批推荐和通过率情况,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荐数量。
不过对于已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复核申请,近两年的要求有所放宽。2024年对复核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的政策,在今年得以延续。
4、企业申请要求: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
(3)各级工信均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4)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5)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7)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8)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需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且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9)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5、推荐要求:
(1)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2)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3)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