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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能源发电行业市场规模发展趋势研究预测及投资建议可行性分析


1、行业发展阶段

(1)直流发展阶段情况:2020年2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年内核准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荆门-武汉、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工程,加快推动闽粤联网、北京东、晋北、晋中、芜湖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川藏铁路配套等电网工程前期工作。

2.开工建设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华中特高压交流环网等工程。优质高效建成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张北柔性直流电网工程,蒙西-晋中、驻马店-南阳、张北-雄安、长治站配套电厂送出等特高压交流工程。雅中-江西、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工程完成预定里程碑计划。

2020年3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研究编制了《2020年特高压和跨省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了南阳-荆门-长沙工程等5交5直特高压工程年内核准、预可研以及前期工作。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合理配套送出电源,优化调度,提高通道运行效率和非化石能源发电输送占比。调整优化区域主网架建设规划,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推进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自贸区(港)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2020年7月23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在北京举办了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讨会并发布《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报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快特高压骨干通道建设,统筹推进能源基地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和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建设,提升通道利用效率和跨区跨省电力交换能力,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抵御严重故障的能力。推进落实我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新建7个西北、西南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总输电容量5,600万千瓦。其中,依托西北大型风光能源基地开发外送,建设陕北榆林-湖北武汉、甘肃-山东、新疆-重庆3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总输送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依托西南大型水电基地开发外送,新建四川雅中-江西南昌、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金上-湖北4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总输送容量达到3,200万千瓦。到2025年,我国特高压直流工程达到23回,总输送容量达到1.8亿千瓦。

“十四五”新增特高压直流工程

单位:万千瓦

输电工程

输送能力

四川雅中-江西南昌±800KV直流工程

800

陕北榆林-湖北武汉±800KV直流工程

800

白鹤滩-江苏±800KV直流工程

800

白鹤滩-浙江±800KV直流工程

800

甘肃-山东±800KV直流工程

800

新疆-重庆±800KV直流工程

800

金上-湖北±800KV直流工程

800

结合周边国家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建立跨境电力互联合作机制,纳入双边、多变合作框架。开展面向东北亚、东南亚、南亚等重点地区的电力联网规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国内外各方共同推动项目落地。“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加快推进中国-缅甸-孟加拉国、中国-老挝、中国-尼泊尔、中国-韩国(日本)、中国-蒙古等电网互联工程。到2025年,建成跨国直流工程9回(含背靠背工程5回)、输电容量约2,800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高压直流工程换流站冷却系统、换流站调相机冷却系统等项目的研发和制造。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1-2027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市场竞争策略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政策现状及前景:近几年,受益于相关应用领域的国家产业政策,我国电力工业系统总体投资规模稳定增长,电气机械及器材相关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球海上风电市场开发规模不断扩大,预计2018年至2027年新增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将达到100GW,占未来10年新增总容量的15%。预计2023年后,10+MW平台将赢得更多市场份额。预计至2027年,海上风电需求不断增长,全球范围内将共有23个国家及地区发展海上风电。

2019年2月1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为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到2022年,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1.4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大幅提升,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得到有效回收利用。2020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各方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电网消纳能力、监测预警要求等,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二是对电网企业,要求及时测算论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落实消纳方案,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三是对投资企业,要求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

四是对各派出机构,要求加强对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强调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年均增长13.1%;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2020年,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投资分别增长70.6%、66.4%、19.0%。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预计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6%-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将继续提高。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开发将坚持消纳优先,加强就地利用,稳步有序开发海上风电。预计2025年我国风电装机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在2.89亿千瓦左右,2025年全国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4千瓦,其中陆上风电5.1亿千瓦,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约5.1亿千瓦,分散式风电3,0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整机市场需求依旧较旺盛。

2020年11月,国务院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规划》要求,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未来,随着国家相关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加快特高压通道建设、发展新能源发电、绿色数据中心等相关的产业政策将逐步细化、实施,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将面临更为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新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产品、绿色数据中心服务器液冷业务也将迎来发展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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