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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焚烧处置行业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近年来呈现增长的趋势。近年来,全国(不含港澳台)城镇生活垃圾数据情况如下:
2016-2021年全国(不含港澳台)城镇生活垃垃圾现状分析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主要处理方式为焚烧处理和卫生填埋。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量呈现增长的趋势,同时基本实现100%无害化处理率,具体如下: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在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上,目前焚烧处置方式呈上升趋势并成为主要处置方式,具体比较如下:
(2)垃圾焚烧现状分析:2021年末,全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1407座,全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近年来,全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如下:
2016-2021年中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数量现状分析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近年来,不同类型的全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如下: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近年来,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的规定,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在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上,目前焚烧处置方式呈上升趋势并成为主要处置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具体比例情况如下:
数据整理:中金企信国际咨询
202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4,869.21万吨,总体保持上升趋势,其中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9.9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提升显著,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2021年已经达到72.54%,逐步替代填埋成为主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垃圾焚烧依靠无害化程度高、减碳、节约大量填埋占地、可提供发电及供热额外盈利等优势成为处理垃圾的首选方案。尤其是末端的废弃物排放可以实现安全可控。例如,2020年全国垃圾焚烧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就浙江省而言,该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有待提升。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焚烧处理已成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但距离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从焚烧处理设施布局来看,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仍有部分县区尚无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亟待加快推进相关设施规划和建设。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3版全球及中国垃圾焚烧处置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可行性预测咨询报告》
(3)发展趋势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未来我国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积极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未来几年,我国将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原则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使用。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预计到202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有13.81万吨/日的增长空间,2020-2025年复合增速约为3.86%。未来几年,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将会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
2022年,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等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东部等人口密集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城乡一体规模化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开展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加强垃圾焚烧项目与已布局的工业园区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丰富余热利用途径,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利用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暖。到2030年,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的目标。
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的要求,加强垃圾发电项目前期管理与选址,在合理选址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力度。就浙江省而言,预计到2030年,全省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需求达到8.60万吨/日。在2021~2030年,全省计划实施1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47亿元以上,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0.74万吨/日以上。“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
综上,未来几年我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持续旺盛,垃圾焚烧处理存在广阔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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